提议,在华美国大使馆门前大街改名为,弗洛伊德街,是否可行?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公共场合尤其是国使馆区域,按照相关规定,除了使馆工作人员外,其它场合不得使用外国治安武装人员的地名,特殊情况也需经中央政府讨论研究批准才可使用,其它细节需向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咨询。
用人名字代替街道名称并不可取,中国不少城S有中山路、蔡锷路等,这些命名不仅有其历史文化意义,更承载着人们对历史人物的敬意,台湾地区的中正路也值得尊重,孙中山先生提出的三民主义理念至今仍被广泛传颂,而仅仅因为一些娱乐场所的命名而抹杀历史意义,确实不太恰当。
建议不要做出不切实际的改名动作,既要尊重历史文化传统,又要维护外交礼仪的严肃性,这才是更可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