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灵活就业最新通知?
辽宁S人社厅发布了关于灵活就业政策的重要通知,内容如下: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从202年8月起,沈阳S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正式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政策体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障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辽宁S人社厅决定对沈阳S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进行调整。
缴费标准 新的缴费标准如下:
-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月缴费5238元
- 增设缴费档次 依据原有的60%、70%、80%、90%、100%、200%、300%的缴费档次为基础,在2019年度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档次范围内设置新的缴费等级
适用范围 本次政策调整主要适用于以下人员:
- 在沈阳S内依法依规进行灵活就业的职工
- 符合灵活就业条件的个体工商户
- 从事自由职业、个体经营等不具有工商户资格的自雇人士
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
请各位灵活就业人员密切关注并积时调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切实保障自己的养老保险权益,如有疑问,可拨打沈阳S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本次政策调整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灵活就业群体的关怀和支持,预计将进一步优化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灵活就业人员的安度老年生活提供更加坚实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