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S教育厅关于借读生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借读生招生工作,维护义务教育阶段教育公平,安徽S教育厅特制定如下规定:
禁止行为
- 严禁XX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 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
- 严禁在中考后公布"状元"名单、炒作升学率等行为。
规范自主招生工作 各S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规范普通gz自主招生工作:
- 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
- 招生录取名单应当通过XX门户网站等正式渠道向社会公布;
- 招生信息应当真实、准确,避免误导家长和社会公众。
请全社会广泛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平与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