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四川野马状告“福特野马胜诉,赔偿100万元”?
2016年2月,一起始于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对福特中国有限公司提起的商标侵权诉讼,最终以福特野马被迫停止使用"野马"名称并支付100万元赔偿告破,这个案件看似胜利的诉讼结果,实则是一场关于商业道德的悲剧。
四川野马自成立以来,以山寨车型闻名S场,野马F10、F12、T70等车型层出不穷,始终依靠模仿他人创造价值,其商业行为不仅触犯了基本的商业道德,更在侵权案件中表现出了令人震惊的度。
野马的商标诉讼行为并未为其带来实质性利益,福特野马依然在S场上占据重要地位,消费者对其品牌认同度更是可观,这种短视行为只是一次空头支票。
回望近年来国内外的商业**,野马事件不过是千篇一律,苹果公司、百度、腾讯等企业都曾遭遇过商标侵权和恶意诉讼,这些案件都在诉诸S场规则,但却在商业道德层面暴露了行业的短板。
中国经济腾飞的背后,是繁荣的商业环境,但在这个环境中,道德底线正在崩塌,野马事件的背后,是整个社会对商业道德的麻木,我们习惯了百度竞价、习惯了商业欺诈,甚至习惯了企业的恶意诉讼。
在这个道德日渐消散的时代,我们更需要警醒,商业不应该沦为一场道德的狂欢,野马的败诉不仅是它的失败,更是整个行业道德水准的缩影,未来的中国商业文明,需要每个企业家都能保持克制,守住商业道德的底线。
商业文明的进步,离不开企业的自我约束,谷歌的"别作恶"精神值得我们借鉴,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我们更应该明白,商业的腾飞需要以道德为根基。
面对野马事件,我们不能只是批评,更要反思,每个人在商业行为中都应该有道德底线,正如卫金桥所言,企业要常怀敬畏之心,唯有如此,商业文明才能真正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