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2021公积金政策?
太原S住房公积金2021年政策主要围绕灵活就业人员管理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新规展开,具体内容如下:
灵活就业人员管理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本S户籍居民或长期居住的个体经营、自由职业等方式从事工作的、尚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18至60岁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后,称为灵活就业缴存人。
太原S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日常运作,为规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业务管理系统中设立专用管理专户,实时记载缴存、提取及使用等关键信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 自202年11月1日起,太原S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策正式施行,有效期为5年,新规主要规定了在贷款担保方式变更时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 借款人可因变更抵押物或担保方式而申请变更;
- 新增抵押物需满足价值与贷款余额不超过70%的比例要求,且抵押物剩余使用年限需长于贷款剩余期限;
- 所有权人不限于借款人本人,可为其他合法所有人提供抵押物。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 借款人需为合法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且在申请贷款前6个月内连续足额缴存;
- 借款人及其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 拥有中心认可的用于自住住房消费的证明,如购房贷款等;
- 拥有稳定收入和按期还款能力,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可通过增加辅助还款人方式补充;
- 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
-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缴存情况确定:
- 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且符合条件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
- 单身职工或夫妻双方一方缴存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
- 贷款额度与缴存年限挂钩,最高额度不超过缴存年限×10万元(缴存年限按月数/12取整加1计算),实际核定不超过30万元。
特别提醒: 本人及配偶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贷款时须在额度中减除相应金额。
政策解读仅供参考,具体实施请以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关注太原S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