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规”中对安全带是怎么规定的?
-
城S快速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面临50元的罚款和2分的扣分惩罚;行驶在高速公路或其他繁忙道路(如城S快速路)上的驾驶人同样需要佩戴安全带,否则将被处以同样的罚款。
-
高速公路或城S快速路以外道路: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受到50元罚款的处罚,不会扣分;在此之外,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驶人也将面临类似的罚款。
-
(城S快速路是指)在设计为城S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并且具备四条或更多车道的城S道路,以及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车辆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
-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面临的罚款金额为5元,若驾驶员指出后排乘客没有正确佩戴安全带,则可从5元起给予口头警告,此警告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安全带,包括前排座位、副驾驶位以及儿童安全座椅等。
-
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面临50元罚款和2分的扣分惩罚,无论驾驶员是否在车内乘坐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
-
在城SS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但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元,对于接受警告的乘车人,驾驶人可将其警告记录在驾驶执照上并取消其驾驶资格证书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了在各种情况下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的规定,并且有相应的罚款额度和扣分程序,这些规定旨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