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怎样才叫异地经营?
异地经营是指公司实际经营地址与注册经营地址不一的现象,许多公司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在异地开设分支机构,这就引发异地经营的议题,依照《公司法》、《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在迁移新的办公地点时,必须在迁入新址前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新址使用证明,若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则可能遭受行政处罚,这明确表明,"异地经营"被视为"擅自变更登记事项,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违法行为。
依据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对企业在住所外设点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答复》文件精神,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其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行为不属于设立分公司,即可免予另设营业执照。《答复》亦强调,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仅能有一处,公司在其所在非主经营地租赁或借用固定场地开展经营活动时,只需向该场所以及企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立分公司申请,并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对于未经工商登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行为,工商部门将对其予以纠正,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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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改正:对于未经核准登记擅自设立分公司的公司,相关部门将以违反相关规定为由,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如罚款、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对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无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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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除对公司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外,对于设置分公司的行为,**同样有权判决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因违法设立分公司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损失、S场损害、名誉损失等)。
公司方在邻S设立分支机构,即涉嫌设立分公司行为,应在S场监管机构指导下,积极向合法合规的S场注册管理部门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避免因擅自设立分公司导致的法律责任风险,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问题的答复》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经营符合法规要求,从而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